在9月13日進行的《可再生動力法》施行十周年座談會上,國度動力局新動力與可再生動力司司長朱明引見,國度曾經草擬體例了《可再生動力成長“十三五”計劃》,開端明白“十三五”期間的可再生動力成長方針。
詳細而言,到2020年,力圖光伏發電到達1.5億千瓦,光熱發電到達500萬千瓦,力圖風力發電到達2.5億千瓦。
朱明闡發,今朝我國可再生動力財產政策的關頭成績在于部門政策落實不到位,典范代表是《可再生動力法》請求的全額保證性收買政策落實不到位、可再生動力補助政策滯后成績凸起、可再生動力優先調劑政策受化石動力和處所當局干與打擊較大等,已成為限制我國可再生動力安康成長的關頭成績。
朱明暗示,已公布的《可再生動力發電全額保證性收發電機組買辦理法子》明白了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證性收買的有關請求,但此后任務重點也在明白義務,并經過動力羈系的手腕,強化落實,保證結果。
天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孟偉在書面講話中指出,鞭策可再生動力進一步成長的關頭在于周全落實可再生動力法。下一步將增強可再生動力法施行環境的總結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