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輪機型式、容量和臺數的選擇,應根據樞紐布置、電站工作水頭范圍、運行方式、電站效益、工程投資和運輸條件,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2、根據選定的額定水頭、泥沙、水質和轉輪特性,確定轉輪型號、直徑、轉速、出力、效率和吸出高度等主要目標參數。也可直接采用制造廠推薦的參數。
3、轉槳式水輪機的飛逸轉速,應取在運行水頭范圍內水輪機導葉和轉輪葉片協聯工況下飛逸轉遞的最大值。其他型式水輪機的飛逸轉速,應按電站最大凈水頭和水輪機導葉的最大可能開度確定。
4、水輪機蝸殼和尾水管可采用制造廠推薦的型式和尺寸,時形尾水管擴散段底板與水平面夾角應為0°~12°。
立軸式水輪機尾水錐管部分應設置金屬里襯,時管部分也可設置金屬里襯。
5、發電機型式應按現行系列配套選擇。發電機參數的選擇應滿足電力系統、電站運行工況的要求,并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